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公派出国交换生项目是指我校与海外友好院校签订协议,双方互派或一方指派一定数量的学生赴海外友好院校学习,并享受该院校提供的优惠条件(如减免学费等)的项目。每个项目的交换生名额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根据专业特点统一分配,二级学院或专业进行选拔和报送,经学校审批合格学生。
根据学校上述规定,西方语学院西班牙语系对本系相关项目做出如下规定:
一、遴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思想品德优良。
2.热心公益事业,热爱集体,尊重老师,团结同学。
3.在本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良,无警告或以上处分。
4.具备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和适应能力。
5.符合相关项目或接受方学校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
6.交流生获准要求:符合遴选标准1-5款;主干各专业课成绩必须合格以上(含合格);绩点2.0以上。
7.交换生遴选要求: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择优选拔;符合遴选标准1-5款;品德优秀,有群众基础,专业各项成绩名列前茅。
8.其它临时交流交换项目,根据具体项目,届时规定遴选标准。
二、选拔流程
1.院系下发遴选通知和项目简介。
2.交流生项目,对符合遴选标准1-6款条件同学,进行获准审批。
3.交换生项目,遴选要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参照同学意见,根据择优遴选、公平、公正等原则,系教研室决策遴选结果。
4.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
5.院系组织选拔工作。
6.院系将选拔结果公示。
7.学生按照出国审批流程完成校级审批工作。
8.审批合格后派出。
三.学生管理
派出学生管理按照《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学生在出国前需参加行前培训,回国后需及时到院系报到。
附件:《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修订时间: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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